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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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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2023-05-31 10:03:23人气:编辑:继续教育
【导读】今天我们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来看看关于湖北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在哪些方面,今天湖北成考网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的相关解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招生院校

  (一)招生院校及层次、学制。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人(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招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层次包括: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各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可采用脱产、业余或函授形式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二)招生章程。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办学类型、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简章的内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二、招生计划

  (一)编制招生专业及计划。成人高校招生规模由省教育厅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确定,报教育部备案。部属、外省、本省各成人高校本科、专科层次招生专业,经主管部门或本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各有关成人高校按教育部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生源计划编制工作的安排,使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在互联网上及时编制2020年成人高校招生信息(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并在系统中提供的专业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前,各成人高校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的工作部署编制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

  (二)公布招生专业及计划。湖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汇总分发的各成人高校在湖北招生专业信息,核对和规范相关信息后于考生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各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不含专业计划数)。未经湖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安排招生。为切实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各招生院校必须履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的承诺,不得随意取消、变更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因特殊原因需取消专业招生计划的,学校必须妥善解决该专业上线考生的遗留问题。湖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于报名前,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统一向社会公布各成人高校招生专业信息,在录取前公布各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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