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大专) 专业代码:030111
法律专业要求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律师分3种专业: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民事律师主要解决合同、侵权、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等问题;刑事律师是指以办理刑事案件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行政律师主要解决行政处罚、行政措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不服等问题。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
报考对象
不受年龄限制,有志于通过自学考试提升自己学历层次者均可报名。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年龄、民族、种族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及使用教材
序 号 |
课程 |
课 程 名 称 |
学分 |
教 材 名 称 |
教材主编 |
出 版 社 |
出版时间 |
备注 |
1 |
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刘瑞复、李毅红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2008年 |
|
2 |
03707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4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钱淦荣、罗正楷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8年 |
|
3 |
00262 |
法律文书写作 |
3 |
《法律文书写作》 |
宁致远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6年 |
|
4 |
00917 |
民法原理与实务 |
7 |
《民法原理与实务》 |
李仁玉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11年 |
|
5 |
00918 |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
7 |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
李浩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13年 |
2013年10月启用 |
6 |
00919 |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
7 |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
张明楷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10年 |
|
7 |
00920 |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
7 |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
王国枢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10年 |
|
8 |
00921 |
商法原理与实务 |
6 |
《商法原理与实务》 |
刘凯湘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9年 |
|
9 |
00922 |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 |
6 |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 |
盛杰民、刘剑文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8年 |
|
10 |
00923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
7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姜明安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2002年 |
|
11 |
05677 |
法理学 |
7 |
《法理学》 |
周旺生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7年 |
|
12 |
05679 |
宪法学 |
4 |
《宪法学》 |
胡锦光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12年 |
2013年4月启用 |
|
|
总 学 分 |
67 |
|
|
|
|
|
序号 |
原计划规定课程及代号 |
新计划规定课程及代号 |
||||
课程代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代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1 |
00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3 |
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 |
0002 |
邓小平理论概论 |
3 |
||||
0003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
2 |
03707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4 |
|
2 |
0211 |
法理学(一) |
4 |
05677 |
法理学 |
7 |
3 |
0212 |
宪法学(一) |
4 |
05679 |
宪法学 |
4 |
4 |
0214 |
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 |
4 |
00262 |
法律文书写作 |
3 |
注:只通过(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试;
只通过(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就业前景
依旧的黄金职业。律师这个词总会让人想起思维敏捷、风度翩翩等词语,与枯燥的公检法从业环境相比,一直是年轻的毕业生们的理想选择。律师也作为社会公认的高收入阶层,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加入WTO,律师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懂英语和国际法的律师职业前景十分看好。
就业方向
就业岗位适用范围为:公、检、法等各级政法机关的执行员、书记员、法警、内勤、办事员;政府各级各类行政执法机关的公务员;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助理、法律工作者、接待员;公司、企事业单位的法律事务工作、经理助理、办事员、文员等。
自学考试介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员通过考试后考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为国家承认学历,在中国学信网上可供查询和验证。自考毕业证可考研,参加公务员,积分入户,共40多个国家承认中国自学考试的学历文凭。无入学考试,学习年限无限制,可自学形式,又可报班上课,考过就可以申请毕业。本科可以申请学位证书。社会认可度高,毕业证含金量高。
学习形式介绍
A全日制:是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天上课,大学管理模式。
B业余制:是指周六日非工作时间上课,老师面对面授课教学,学生参与互动,全面分析专业知识和考试要点,考前规划重点,班主任统一管理。
C网络制:是自学考试的一种教育学习形式。把线下教学搬到了互联网,学生登录网络课平台学习,音频、视频、直播与PPT结合教学,可在线提问,学习时间自由,地点灵活,班主任统一管理,有班级群。
D完全自学(买书自学):是指学生在报名登记后,统一发放教材试卷,考生领取教材后独立自学,到时间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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